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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你这奶爸挺不错的 (第1/2页)
杜采歌回到家后,洗了个澡,搬运了一个小时。 然后准备看会书就睡觉。 不过在10点多的时候,颜颖臻打了个电话来。 “什么事?” 颜颖臻语气冷冷的:“采薇睡不着,想听你讲故事,唱儿歌。” 杜采歌只觉得脑袋立刻要爆炸的感觉,“不是吧,她都上小学了,还要听睡前故事,听儿歌?” “我随你呢,我现在有事,手机给她了,你自己和她说。” 然后很快小采薇那甜甜的,脆得像藕尖的声音就响起:“粑粑,我好想你。” “我也想你,宝贝。”和女儿说话,杜采歌丝毫不觉得肉麻。 “粑粑,我睡不着,”采薇可怜兮兮地说,“你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?” 杜采歌立刻说:“好啊,等爸爸想一想。” 什么上小学了就不该听睡前故事、听儿歌?不存在的。 女儿在爸爸面前可以撒一辈子娇。 别说6岁了,就算她60了,自己90岁了,她也可以打电话来要求点播睡前故事。 考虑了片刻,杜采歌说:“爸爸给你讲一个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。” “谁?” “长袜子,”杜采歌放慢语速,“皮皮。就是一个叫皮皮的小女孩,她喜欢穿长筒袜。” 小采薇惊喜地说:“麻麻也喜欢在家里穿长筒袜!粑粑你快讲!” 你妈妈那不叫长筒袜吧,应该是丝袜……杜采歌很确定自己没有丝足控,但还是挺好奇很想看看那美丽的颜颖臻穿黑丝是什么样子。 应该很有御姐范吧。 “好,这个故事很长的,爸爸给你讲10分钟啊,你就乖乖地睡觉,明天爸爸继续给你讲。” “好的粑粑,我很乖的,你快讲!” “咳咳!”杜采歌清了清嗓子,迅速回忆着《长袜子皮皮》的内容。 《长袜子皮皮》是瑞典女作家阿斯特丽德.林格伦的代表作,据说是1941年林格伦给自己患病的女儿讲的故事,然后在1945年正式出版。 这是瑞典最畅销的儿童读物,全世界销量过亿——u1s1,小孩子和女人的钱真是太好赚了。 这个童话故事并不是杜采歌最喜欢的故事。对于男孩子来说,林格伦写的《小飞人卡尔松》、《淘气包艾米尔》显然更合胃口。 不过嘛,杜采歌以前填写婚姻状况尚处于“已婚”,还没“离异”时,就想过,以后要给自己的女儿看这本书。 因为《长袜子皮皮》真的是很适合让小女孩读的书。 长袜子皮皮是个看起来真实其实又不真实的小姑娘。 她满头红发、小辫子翘向两边、脸上布满雀斑、大嘴巴、牙齿整齐洁白。她脚上穿的长袜子,一只是棕色的,另一只是黑色的。 她的裙子是自己设计和缝制的,她的鞋子居然比她的脚大一倍。她力大无比,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、一头牛举过头顶。 长袜子皮皮不仅模样奇特,日子也过得很奇怪。 她独自和一匹马一只猴子住在一栋大房子里。她说她的妈妈是天使,总是在天上注视着她;她的爸爸是黑人国王,留给了她取之不尽的金币。 当然,没人相信她的话。在大人们看来,她应该去上学,去“儿童之家”,可皮皮却坚持一个人独立生活。 没有父母照顾的她,日子过得很快活。她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作为宠物,有一大箱的金币,还有两个邻居家的小姑娘,总是怀着崇拜之心来拜访她。 而这样一个小女孩,她最想做的是什么呢? 她最想当海盗…… 杜采歌当然不是想让采薇以后去当海盗。 但他希望,采薇能够像长袜子皮皮一样,积极,乐观,充满勇气。既能勇敢地反抗,也能虚心地接受批评。 “听好了啊,小宝贝。咳咳,很久以前啊,有一个小镇。小镇里有一个乱七八糟的老果园,果园里有一座小房子。小房子里就住这我们要讲的这位长袜子皮皮。” “皮皮9岁了,孤零零的一个人,她没有爸爸,也没有妈妈。” “粑粑粑粑,”采薇稚嫩的声音急促地发问,“皮皮为什么没有粑粑麻麻啊?” “你听我慢慢说,别急。” “好吧。” “皮皮呢,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,她其实也觉得挺不错,在她玩得起劲的时候,不会有人叫她上床去睡觉——” “好孩子应该按时睡觉的。” “我知道采薇是好孩子,不过皮皮也不是坏孩子。你听我说,别打岔了。” “好的粑粑,我不打岔了。” “——在皮皮想吃薄荷糖的时候,也不会有人硬要她吃鱼肝油。皮皮有过爸爸,她很爱她的爸爸。她当然也有过妈妈,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皮皮的妈妈很早就去世——” “去世是什么意思啊粑粑?” “去世,就是说这个人不在人世了,死了,是一种委婉的说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