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修真界回来后我红了_从修真界回来后我红了 第3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从修真界回来后我红了 第38节 (第2/2页)

于随时掌握其动向。

    ??邵宇道:“是的, 季霄三个小时前便回到了家, 没有出去过。当然, 不排除其使用瞬移之术的可能性。”

    ??陆机昂自言自语道:“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,或许是在修炼?”

    ??“年纪轻轻有如此修为, 除了天赋强大以外,定然刻苦异常。努力程度,比起局长大人当有过之而无不及吧?”

    ??将下一期节目的地点定在宇海山,为的便是让季霄去试探。季霄固然修为高深, 然而那个生命体实在太过神秘不可测……说实话,他心中怀有歉疚——季霄未必能活着回来。

    ??这也是今日动用中央巡警队为季霄作保的根本原因。为了大局,有时候牺牲无辜之人的利益、乃至性命,是在所难免的。

    ??邵宇迟疑道:“或许……他正闲着无聊跟网友们吵吵架?”

    ??陆机昂扭头瞪向自己的下属。

    ??这说的是什么话!季霄修为高深莫测,即使不对其保持必要的尊敬,也不能如此调侃。

    ??邵宇心知队长一定误解了自己,连忙拿出手机道:“队长, 你看。”

    ??陆机昂疑惑地接过手机,屏幕上赫然是微博画面。

    ??某黑子1:“季霄根本就是个看谁不爽就杀谁的大魔头, 还仙尊,屁仙尊!那几位道士和尚一定是受了威胁才出来给他说话的。”

    ??[回复]仙尊季霄:如果我真像你说的那样, 你却能兴致勃勃地在这里拆穿我,真是勇气可嘉啊。

    ??某黑子2:“我的天哪, 中央巡警队和那么有名的道观道场都下场洗白季霄, 这后台实在太大了!努力分析一下:他是孤儿院出来的, 根本就没有厉害的爹和妈,所以只可能是干爹或者干妈,又或者既有干爹又有干妈!”

    ??[回复]仙尊季霄:我没有干爹和干妈,而你没有脑子。

    ??某黑子3:“突然发现,出来帮季霄说话的都是男人。不过也是,季霄这张脸真的是……好想知道他到底是0还是1哦!”

    ??[回复]仙尊季霄:我是你爹。

    ??“……”

    ??陆机昂站在原地久久无言。

    ??说好的仙尊呢?

    ??季霄躺在沙发上,在微博上跟黑子们对喷了足足半个小时。

    ??他以前觉得没必要在意别人怎么评论自己,现在嘛……还是没必要放在心上,不过偶尔回骂几句打发时间,倒也没什么不好。

    ??不知不觉,便到了晚饭时间。

    ??季霄坐了起来,出门吃饭去。

    ??周围新开了一家茶餐厅,季霄下午便听到他们开业放鞭炮的声音。

    ??餐厅里人很多。

    ??季霄也不着急。他走到前台,将所有糕点都订购了一份,吃不完的就带回去。

    ??这时,他察觉到了某种视线。

    ??神识释放,立刻便能洞察视线的来源。

    ??季霄偏转身体,目光迎上去。对方是一名身材瘦削、装扮儒雅的男人,穿着深色的长衫,年龄介于中年与老年之间。

    ??季霄冲他一笑。

    ??那人却立刻扭转身体,头也不回地匆匆离开。

    ??季霄挑了挑眉,走到窗边坐下,等待着服务员把点心端上桌来。

    ??那名被季霄瞧见的男人不是别人,正是先前受沈家所请的修士钟冥。

    ??看见中央巡警队发出的通报后,沈悦意识到:华国的官方机构似乎有意在保护季霄。

    ??她立刻中止操纵舆论的计划,而是再次前往钟冥家中,将此事告知于对方。

    ??钟冥得知这件事之后,反而感到轻松不少。

    ??原本,当他听说季霄曾经从暗影山洞的核心之地活着走出来时,甚至暗暗放弃了对付季霄的想法。

    ??核心之地遍布魔气,自己虽然也有能耐出入那里,但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修炼的功法——身为邪修,面对各种怨气、鬼气,乃至魔气,与寻常修士是不同的。

    ??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??在钟冥看来,中央巡警队如此保护季霄,只能说明一件事——季霄投靠了国安局,故而有此待遇。

    ??国安局里的那个女人,修为确实不俗。可自己修炼天魔功法十余年,也不是吃素的。

    ??季霄甘愿成为国安局的刀剑,说明他的修为要比那个女人低不少。既然如此,对方八成不会是自己的对手。

    ??慎重起见,在正式出手之前,钟冥决定亲自试探一番。

    ??于是便有了这次茶餐厅的相遇。

    ??钟冥心道:瞬间察觉我的窥探,可见此人灵魂极其强大,若是我能吞噬掉……

    ??他暗下决心:“无论如何,我都要吞噬他的灵魂!”

    ??灵魂并不代表修为。

    ??这十几年来,自己吸收了无数的灵魂。论灵魂强度,这世上绝不会有人比得过。

    ??但钟冥非常清楚,别说山海谷的顶尖高手,就算是国安局的那个女人,自己也不是对手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